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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单位:

    根据《义乌市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细则》(义科〔2016〕56号)的有关规定,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券兑现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兑现对象

    2018年1月1日-2018年3月31日期间接收创新券并完成服务工作的各级载体。

    二、兑现申请材料

   (一)委托服务类

    1.《义乌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(委托服务类)》(附件1);

     2.科技创新券清单和服务记录(检验检测报告、科技查新报告、技术服务(交易)合同等复印件);

     3.企业自付部分银行转帐凭证、发票原件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(原件审核后归还)。

     注:如果载体和企业签订的合同是打包服务的,需提供合同中约定的所有检测报告复印件。

   (二)创新设计类

    1.《义乌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(创新设计类)》(附件2);

     2.根据设计合同内容,提供相应的设计手稿、设计成果。(设计成果原则上以量产产品为准,如属贵重产品可提供相关影像资料。)

     3.企业自付部分的银行分户明细账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(或行*事业单位收据)。

     以上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填写并提供。书面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,一式一份,并将上述材料的原件提交至云服务平台(上传截止时间:2018年4月30日)

    三、其他事项

     1.兑现单位需开具科技创新券抵现发票(非义乌本地的载体必须开具正式发票或行*事业单位收据)。抬头为:义乌市科学技术局。款项内容:科技创新券兑现。发票或收据必须加盖单位财务章。

    2.请各载体/企业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材料报送义乌市科学技术局(义乌市雪峰西路968号科技创业园4号楼),外地单位可以快递形式报送。

    3.义乌本地载体/企业请一并提交财*科技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(附件3)。

    联系方式:

    委托服务类:科技金融科(304室),金碧文,0579-85670207

    创新设计类:科创中心(312室),陈祥,0579-85670087

    注:以后每季度第一个月受理兑现申请,不再另行通知。

    附件:1.义乌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(委托服务类)

           2.义乌市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(创新设计类)

          3. 财*科技资金申请信用承诺书

义乌市科学技术局

附件:123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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